更新时间:2023-03-10 14:46:49 | 编辑:通连标准 | 浏览:415
2017 年 9 月 19 日,欧盟委员会就 RoHS 指令针对铅的 8 项豁免提案发起公众咨询,意见反馈日期截止至 10 月 17 日。
根据相关提案,RoHS 指令附件III相关条款拟被替代如下:
条款
豁免
豁免截止日期
6(a)
机械加工用的钢或者镀锌钢中的铅,铅含量不超过0.35%
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6(a)-I
机械加工用的钢,铅含量不超过0.35%;批处理热镀锌钢组件,铅含量不超过0.2%
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日
6(b)
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6(b)-I
回收废铝,铅含量不超过0.4%
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日
6(b)-II
机械加工用铝合金,铅含量不超过0.4%
1~7类及10类,截至修订案发布3年后
6(c)
铜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4%
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年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7(a)
高温熔融的焊料中铅(铅基合金中的铅含量不少于85%)
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日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7(c)-I
玻璃或陶瓷电气元件中的铅,除介电陶瓷电容器外,如压电电子设备,玻璃或陶瓷基质部件
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日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18(b)
含有荧光粉如BSP、用于日光灯的放电灯管,铅作为荧光粉中的活化剂(铅含量不超过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18(b)-I
含有荧光粉如BSP、用于制革设备和光疗设备,铅作为荧光粉中的活化剂(铅含量不超过1%)。附件IV第24点已包含的用途不受该条款管控
第5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24
焊接通孔盘状及平面阵列陶瓷多层电容器的焊料中的铅
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日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34
基于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元件中的铅
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日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