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3 15:14:23 | 编辑:通连标准 | 浏览:344
自从欧盟以外的制造商在2001/95/EC通用产品安全指令下向欧洲市场推出产品时,规定了欧洲授权代表(EAR)的强制性要求,许多制造商一直对制造商和EAR之间的关系中可接受的限制、界限和责任表示关注。
与欧洲授权代表合作将您的产品带入欧洲市场时,了解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是了解作为制造商的义务,以及您的EAR必须提供和处理哪些信息和文档。以这种方式理解基础可以帮助保持对正确的一方的责任,并避免在关系中不必要的复杂化,这可能是有问题的。
要了解哪一方的义务,首先要了解授权代表的职能。GPSD认证指令 2001/95/EC于2004年1月15日推出,法律规定,欧盟以外的任何制造商都必须获得授权代表的服务,以处理其在欧盟内部的利益。这个想法是为了实现更大的消费者安全,以及提高欧盟市场的透明度和协调性。EAR的职责包括:
向制造商提供在欧盟注册的地址
提供所有相关技术文件供欧洲当局检查
完成向欧洲当局的通知程序
必要时完成国家数据库的注册程序
事故报告
确保遵守持续的法规更新
就欧洲法规向制造商提供咨询和建议
虽然上述所有职责都落在EAR上,但根据指令2001/95/EC,重要的是要注意确保所有产品完全符合指令,但所有违规行为的处罚或影响也将落在制造商身上。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推动制造商与EAR关系的界限可能会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
制造商在责任和责任方面推动与EAR达成协议条款的最大风险是协议可能终止。根据2001/95/EC的规定,如果没有欧洲共同体内部的代表,欧洲以外的制造商可能不会将产品放在欧洲市场上。因此,以这种方式发现不合规的产品可能面临市场退出或甚至是彻底的禁令。
以这种方式结束的协议的一个连锁效应是会使制造商更难与新的EAR建立关系。这可能会使制造商因此而被排除在欧洲市场之外。因此,明智的做法是,所有制造商都应充分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它们需要承担的所有责任,并聘请知识渊博的专家提供服务,让他们了解正确的流程和程序。